夫妻闹离婚撕破脸且双方都想要孩子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破裂闹离婚,都很爱孩子想争取抚养权,但协商陷入僵局,谁也不肯让步。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抚养权归属的,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让孩子的成长不受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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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闹离婚撕破脸且双方都想要孩子时,有以下解决途径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建议双方先行协商。这是最为理想的解决方式,因为协商可以充分考虑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达成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方案。例如,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探视方式和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法院来裁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具体来说,法律有以下一些规定: -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还处于哺乳期,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也可以争取抚养权。 -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收入、工作稳定性、居住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例如,如果一方的经济收入稳定,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那么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但也会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总之,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双方应该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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