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进行索赔应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肇事逃逸索赔问题时,可参考以下步骤: 首先,及时报警并收集证据。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刻拨打报警电话,让警方介入调查。同时,尽可能收集现场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的清晰照片,包括车辆碰撞位置、损坏情况、地面痕迹等;寻找现场的目击证人,记录其联系方式和证言,这些证据对后续的索赔至关重要。 其次,查找肇事车辆和车主信息。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警方会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调查方法,尝试查找肇事车辆的具体信息以及车主的身份。如果肇事车辆是单位所属车辆,那么可以向该单位主张赔偿责任。 再者,利用保险进行索赔。若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受害者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则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赔偿。 然后,若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获得满意的赔偿,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以及肇事方应承担的责任。例如,提供医疗费用的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以证明身体伤害和医疗支出;提供误工证明、收入流水等以证明误工损失;提供护理费用的支付凭证等。 另外,如果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件,有可能动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时,通常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会先期垫付相关的抢救费用,之后再向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