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的债务如何处理?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了,但是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不知道这些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我想了解清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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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债务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进行区分处理。 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人一起花的钱,或者一起决定借的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了房子,这个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双方一起想办法还清。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这个房贷,那就先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还,如果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其次是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为满足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所负的债务,又或者与另一方没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像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借的钱去创业,这就是个人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偿还,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例如,一方瞒着另一方在外面赌博欠下的债务,这明显是个人不合理开支产生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在实际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双方对债务性质和分担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认定和判决。同时,在处理债务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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