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夫妻离婚时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我是广州的,现在打算和配偶离婚,但是我们俩有一些债权债务问题。我不知道这些债权债务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很担心处理不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方法。
展开


在广州,夫妻离婚时债权债务的处理,其实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遵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面分别为你解释夫妻共同债权和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共同债权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中就包括债权。离婚时,对于共同债权,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比如,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去主张全部债权,然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约定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去分割债权,分别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接着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等。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要注意区分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私自借贷用于赌博,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总的来说,在处理离婚债权债务问题时,夫妻双方最好能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要依靠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