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追求和性骚扰?
我最近遇到一个人,他老是对我做一些亲密举动,还频繁发暧昧信息。我有点懵,不知道他这是在追求我,还是算性骚扰。我想弄清楚追求和性骚扰到底该怎么区分,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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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追求和性骚扰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追求通常是指一方以尊重对方意愿为前提,通过合法、正当且得体的方式向另一方表达爱慕或好感。而性骚扰则是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与性有关的冒犯、侵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明确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从行为目的上看,追求是基于真诚的情感表达,希望与对方建立恋爱等亲密关系;而性骚扰的目的往往是满足自身不当的性需求。从行为方式来讲,追求的行为一般是礼貌的、适度的,比如送花、真诚的表白等,并且会尊重对方的回应和边界;而性骚扰的行为常常带有强迫性、冒犯性,例如未经同意的身体接触、发送露骨的性暗示信息等。 当面对他人的行为难以判断是追求还是性骚扰时,可以从对方是否尊重自己的意愿来考量。如果自己明确表达了反感或拒绝后,对方仍不停止其行为,那么很有可能就构成了性骚扰。此时,被骚扰者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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