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踪人口名下的房产什么时候能过户?

我家有个亲戚失踪了,他名下有套房产。现在家里人想把这套房子过户,不知道得满足什么条件,要等多久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呢?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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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要对失踪人口名下的房产进行过户,是有一定条件和流程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这两个概念。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而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 当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不过,财产代管人主要是对财产进行管理,一般不能直接过户房产。因为代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失踪人的财产权益,防止财产受到损害或不当处置。 如果要过户失踪人口名下的房产,通常需要宣告死亡。当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便视为从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其名下的房产就可以按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样,继承人就可以凭借人民法院的死亡宣告判决书等相关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想过户失踪人口名下的房产,最快也需要等下落不明满二年后申请宣告失踪,之后若要进行更彻底的处置比如按照继承过户,可能需要等下落不明满四年申请宣告死亡(意外事件等情况时间会有所不同),然后根据法院判决和继承法律规定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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