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失踪另一方离婚时房屋可以更名吗

我想离婚,可另一半失踪了,现在有套房子,我想知道要是离了婚,这房子能不能更到我名下啊,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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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夫妻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离婚时房屋能否更名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被宣告失踪的人,人民法院会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要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里,失踪一方的财产代管人应参与房屋相关权益的处理。要是最终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将房屋判给原告方(也就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所有,那么原告方可以将该房屋更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房屋更名需要依法进行登记才有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办理更名手续时,当事人应当携带离婚判决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无法联络到原户主,无法直接在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利用法院发行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土地登记部门提出变更产权登记的申请。 相关概念: 宣告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指定的,对被宣告失踪的人财产进行妥善管理,维护其财产权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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