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业务?

我正在和配偶办理离婚,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想了解下怎样去办理离婚财产保全业务,具体需要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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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诉讼前后,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得到顺利执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的财产采取的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您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情况紧急时就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 办理离婚财产保全业务,首先要确定向哪个法院申请。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要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如果是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 然后,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财产的种类和数额等;还要提供能证明您和对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据,比如结婚证;以及能证明需要保全的财产信息的证据,例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产权证书等。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汽车等,担保的数额一般要与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相当。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和担保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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