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限到了该怎么处理?
我被执行监视居住,现在期限快到了,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是会直接解除监视居住,还是会有其他后续流程呢?我很担心自己的情况,想弄清楚期限到了之后具体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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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当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具体来说,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经过侦查、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期限到了就会解除监视居住,恢复其人身自由。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司法机关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此外,如果认为还需要继续侦查,但又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可能会变更为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通常会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相关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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