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肇事逃逸撞到孕妇该如何处理?


在法律层面,轻微肇事逃逸撞到孕妇的情况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处理。首先,肇事逃逸是一种违法行为,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加重受害者的伤害,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逃逸者需要对孕妇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孕妇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即使是轻微肇事逃逸,逃逸者也会面临罚款和可能的拘留处罚。 若该事故导致孕妇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逃逸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总之,轻微肇事逃逸撞到孕妇后,逃逸者要承担民事赔偿、可能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还会面临刑事处罚。建议逃逸者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处理事故,赔偿受害者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