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一年就必须租满一年吗?
我跟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住了半年因为工作调动要搬走。但房东说合同签了一年,就得租满一年,不然押金不退。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租赁期限一年就一定要租满一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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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关系中,租赁期限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约定的租赁时间。一般情况下,如果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也就是承租人原则上要租满一年。 这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就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守一年的租赁期限约定。 然而,现实情况并非绝对如此。如果出现了一些特殊情形,承租人也有可能不用租满一年。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假设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受损,无法继续居住,那么承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不用再租满一年。 另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承租人和出租人商量好了,也可以提前结束租赁关系。 如果承租人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期限,这就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常在租房合同里,可能会约定违约方要支付违约金或者不退还押金等。所以,在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前,承租人最好仔细查看合同条款,评估可能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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