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没到期是否可以不租?
我租了个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但是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别的城市,租赁期还没到,想提前不租了。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可不可以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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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没到期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是可以选择不租的,但这可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里涉及到“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就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在房屋租赁关系中,租赁合同就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约定。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没到的时候不租了,一般就属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通常在租赁合同里会约定违约责任,比如可能要求承租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就是为了弥补出租方因为承租方提前解约而遭受的损失。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到正常使用,或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承租方提前不租就可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所以,如果遇到上述这些法定情形,承租方提前结束租赁关系就是合法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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