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有一个儿子离婚时会怎么判?离婚冷静期有关法规有哪些?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有一个儿子,我很纠结儿子抚养权会怎么判。而且也不太清楚离婚冷静期到底是怎么回事,相关法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在这种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流程以及判决方面到底是怎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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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有一个儿子离婚时的判决问题: 首先,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律遵循的大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 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要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等情况,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男方有其他子女而女方无;男方有家庭暴力、婚外情等过错行为;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女方思想品质好且更有时间照顾孩子等情况,女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若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优先条件考虑。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抚养权一般就判给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也是准许的。 接下来讲离婚冷静期的有关法规: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协议离婚时,强制双方当事人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有这六十天的关键期,前三十天冷静思考,后三十天决定是否申领离婚证。 总之,无论是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还是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都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以及维护婚姻关系处理中的谨慎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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