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时保险公司如何进行赔偿?
开车时和对方撞了,交警定了同等责任。我买了保险,对方好像也有。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具体会怎么赔我?是全赔还是按比例?赔偿流程复杂不?想详细了解下同等责任下保险公司赔偿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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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认定为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如下: 首先是财产损失赔偿。交强险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目前是2000元。意思就是说,只要在这个限额内,不管双方责任如何,保险公司都会先进行赔偿。要是财产损失超过了2000元,超出的部分就由双方按照同等责任,也就是各承担50% 。比如,车辆维修费用一共5000元,交强险先赔2000元,剩下3000元,双方各承担1500元。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接着是人身伤亡赔偿。交强险对于人身伤亡有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80000元。在这些限额内,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要是超出了限额,超出部分同样由双方按照同等责任各承担50%。例如,伤者的医疗费用总共花了30000元,交强险先赔18000元,超出的12000元,双方各承担6000元。 如果被保险人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完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商业险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赔偿,赔偿比例也是按照同等责任各自承担50%。比如,经过交强险赔偿后,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还有未赔偿完的部分,这时候商业险就会发挥作用,对剩余部分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总之,在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再由双方按照同等责任分担,如果有商业险,商业险也会按照合同约定对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部分进行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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