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情况下交强险如何进行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是指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下面来介绍同等责任情况下交强险的赔偿方式: 首先,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如果双方损失各在2000元以内,由交强险互碰自赔,双方各自拿着事故责任向承保公司提出自己车辆损失索赔。这是因为交强险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在这个限额范围内,各自的损失可以通过自己的交强险来获得赔偿。相关法律依据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要是双方损失各自或单车超两千以外,两千以内损失依然互碰自赔,超两千以外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摊派(同等责任情况下一般是各承担50%),超出部分走商业险赔付。例如,双方同等责任,A车损失3000元,B车损失4000元,那么A车2000元以内由自己交强险赔自己,超出的1000元,B车要承担500元;B车2000元以内由自己交强险赔自己,超出的2000元,A车要承担1000元。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另外,交强险限额达到本次事故按最高限额赔付,本次事故中保险责任终止。并且交强险不累计,在承保责任期限内,每次涉及第三者的事故均可使用。 相关概念: 同等责任: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