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等责任如何划分?


在交通事故中,对等责任也就是同等责任。首先要明白,事故责任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的。当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情节相当,就会被认定为同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赔偿划分上,存在不同情况: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过错相当,或是责任无法认定而双方负同等责任时,各自承担50%的责任。比如双方车辆维修费用,就各自承担对方损失的50% 。先由双方的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规定赔偿对方的人伤物损,交强险赔偿是不看责任的。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双方或者他们的商业保险按五五开原则负责。要是双方都买了商业保险,剩下的损失就由各自的保险公司按照责任比例来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虽然是同等责任,但考虑到非机动车与行人较机动车在事故中处于弱势地位,机动车在同等责任中承担的责任比例较非机动车和行人大。通常可能机动车承担60% - 70%左右的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30% - 40%左右责任,不过具体比例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同样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按上述比例分担。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每辆车都必须购买,目的是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 商业第三方责任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