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责的情况下,具体该怎么赔付呢?
我家车和另一辆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同责。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付流程和标准。比如是不是各自承担一半费用?交强险在里面起到什么作用?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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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被认定为同责,赔付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双方均为机动车的情况**:首先,双方会用各自的交强险来赔偿对方。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其作用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那么超出部分,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例如,一方的损失总计15万元,其中交强险赔偿了12万元(假设达到限额),那么剩下的3万元,双方各自承担1.5万元。若当事人有商业保险,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涉及人伤或其他复杂情况**:当交通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时,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同时,如果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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