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没写房子给谁怎么办?
我和配偶刚办了离婚,可离婚协议里没写房子怎么分。这房子是婚姻期间买的,贷款还没还清。现在我俩对房子归属有分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处理,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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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协议没写房子给谁,首先要判断房子的性质。 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房子应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其归属。要是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期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综合判定房屋的归属,并且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要是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且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归婚前购买方所有。不过,如果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等添附行为,另一方可能有权就添附部分主张相应的权益。 另外,如果房屋尚有贷款未还清,在确定归属后,还需协商如何处理贷款债务问题。即使离婚协议未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双方也可以在后续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来确定房产的归属,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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