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中没写房子归谁所有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但当时疏忽没写清楚房子归属。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处理,是可以重新协商补充约定,还是得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另外,不同情况下房子的归属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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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协议中未写明房子归谁所有时,需要分情况来处理。 首先,如果该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没有婚后共同还贷等特殊情况,那么该房产本就属于个人所有,不需要再进行分割处理。 其次,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对房产进行补充约定,视为对离婚协议的补充,该补充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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