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已经签字后发现还有未分割房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后,才发现有套房产没分割。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房产,是能自己协商解决,还是必须得通过法院?另外,具体分割时会遵循什么原则,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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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协议已经签字后发现还有未分割的房产,有以下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未分割房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补充协议,对该房产进行明确的分割。这种方式相对便捷,能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减少纠纷和矛盾。 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婚姻结束后,任何一方若认为存在未被分配的夫妻共有的财产,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会进行严格审查。若确认该房产确实为离婚时未曾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依法进行分割。 在分割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子女的抚养付出较多,或者女方在经济上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又或者一方在婚姻中没有过错,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适当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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