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子归谁,那房子就一定归谁吗?
我和配偶准备协议离婚,在商量房产分配时写了离婚协议书。但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份协议里约定房子归谁是不是就真的能确定房子的归属。想了解下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协议约定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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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子归谁,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房子才归约定的那一方。 首先,离婚协议需依法生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项,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达成的书面协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二人通过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处理,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就合法生效了,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哪一方,哪一方就是房产的所有权人。例如,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某套共同房产归女方所有,且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女方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尚未生效,比如只是签订了协议但还未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对于协议中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可以变更的。而且,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看,最终房产的归属还需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确认和登记,房产本上登记的谁,谁才是法律意义上真正的房主。若双方对房产归属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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