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有贷款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分,贷款谁来还。是由一方继续还贷并给另一方补偿,还是有其他处理办法?希望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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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房子有贷款的处理方式,需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按揭房屋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一方在婚前已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全部购房款,履行完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婚后获得房产物权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未还债务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继续承担,这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毕竟婚前是一方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基于对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才同意贷款的。 **二、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贷款的情况** 一是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产权归属,得到房子的一方补偿另一方,同时由得到房屋产权的一方承担房贷偿还义务。二是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产权归属,通常也是得房者继续还贷。另外,较为简单直接的办法是在离婚前用夫妻共同财产将房屋贷款还清,这样就可以顺利进行房屋分割。或者也可以选择出售房产,偿还所有贷款后,再对剩余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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