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我们的房子还有贷款没还完。现在不知道这房子和贷款该怎么处理,是先把贷款还清再分房子,还是有其他办法?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合法合理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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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没还清,常见的解决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比如一方想要房子,那么可以由这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价值,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和处分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确定房屋的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以确定房屋产权归属。一般情况下,得到房屋的一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若要进行房屋过户,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通常是无法直接办理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暂时处于抵押状态,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房屋享有一定的权益。所以,一般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进行过户登记手续。 总之,离婚时房子有贷款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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