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没有还完的情况下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


房贷没有还完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若房屋是婚后购买且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考虑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通常房屋会判给一方所有,获得房屋的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减去未还贷款的一半以及已还贷款中属于另一方的部分。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屋是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 根据房屋登记情况又分为不同情形。如果房屋登记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屋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尚欠的房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在实际分割房产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 协商分割:如果离婚双方关系较为和睦,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分割房产。比如可以协商将房子出售,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房款。如果一方希望继续居住在房子里,也可以协商将房子转移至一方名下,但转移过程中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 法院判决分割:若夫妻双方无法协商达成共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家庭贡献、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方案是一方继续居住,另一方得到相应的房款补偿。 - 归边处理:即房子归一方,由获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 - 竞价方式:如果双方都要房子,可以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 拍卖分割: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房屋后分割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