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有房贷的房产该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我们有一套还在还房贷的房子,不知道该怎么分。是按谁出的首付多来分,还是按还款多少分呢?另外,如果房子以后的房贷还没还完,这又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具体的分割方法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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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有房贷的房产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若夫妻双方对房产有约定,那么按照约定进行分割。这是基于法律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意思自治行为,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其次,若没有约定,则需区分房产的购买时间: - 婚后贷款购买且未对份额作出特别约定的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予以平均分割。因为婚后双方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和家庭支出,所以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应共同分割。房贷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婚前一方贷款购房,离婚时已领取房产证的,房产归购买方所有,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此进行分割。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款部分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另一方对此有相应的权益。 再次,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房屋的实际使用者,待获得完整的所有权之后,再另行提起诉讼进行解决。例如,可能会考虑哪一方更需要房屋居住、哪一方的经济状况更适合承担房贷等因素。 最后,若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某一方有权获得房产,那么另一方则应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一般会根据房产的价值、双方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 另外,还有两种常见的分割方式:一是取得房屋产权方,对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二是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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