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还完房贷的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算?


未还完房贷的房子在离婚时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一、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计算时,先算出共同还贷部分占房屋总价款(购房款与已还贷款利息之和)的比例,再用房屋现价值乘以该比例,就能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最终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自然也在此列。 **二、婚后购买的情况**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房屋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根据房屋现价值扣除未还贷款后的净值按比例计算。这是因为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权益。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这一方继续还贷,并按照房屋价值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情况** 此时房子归一方独自所有。因为该房产的购买及还贷主要是由一方个人财产完成,另一方并未对此作出实质性贡献,所以从法律角度看,房产应归购买及还贷方所有。 **四、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情况**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这是考虑到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待房屋所有权确定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分割更为妥当。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房贷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