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房贷没还完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房子的房贷还没还完。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套房子和剩下的房贷,是一方继续还贷还是双方共同还?房子又该归谁?希望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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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子房贷没还完时离婚,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是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比如协商由一方全权负责剩余贷款的偿还。在这种情况下,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根据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以及夫妻双方已经共同偿还的贷款金额,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者双方也可以协商共同分担剩余贷款,不过此时必须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及后续各自的还款事宜。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法庭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比如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能力、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双方对房产的固有需求度等。若最终法庭判定房屋归某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就需要承担剩余贷款的偿还责任,并对另一方予以相应补偿。 此外,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处理过程中都需要与贷款银行进行联系,办理变更还款责任人等相关手续,以免出现逾期还款等违约情况,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民法典》规定如果房贷没还完,离婚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未偿还的贷款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财产分割首先应当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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