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没还完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房子的贷款还没还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分配,贷款又该由谁来还。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有哪些可行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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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贷款没还完离婚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一、确定房屋及贷款的性质**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通过银行贷款支付全部购房款,婚后获得房产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该按揭房屋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婚前一方取得购房合同确认的全部债权,离婚分割财产时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相对公平。 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债务的归还依然是双方的责任。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二、处理方式** 1. **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谁归还贷款,谁取得房子的产权,但是对外不发生效力。一般房贷由协商取得房子的一方进行偿还,并给予另一方补偿。例如,双方约定房子归男方,男方负责偿还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女方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2. **法院判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交给法院处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等进行裁决。 **三、关于过户问题** 取得房屋的一方想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要将贷款银行的剩余贷款一次性清偿之后,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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