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没还完贷款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房子的贷款还没还完。我们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怎么分配,贷款谁来还,也不清楚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到具体的处理办法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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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还完贷款离婚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 - 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屋一般认定为婚前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一方婚前贷款50万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屋增值到150万,那么共同还贷的20万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合理补偿给另一方。未还的债务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继续承担,因为婚前是该方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基于其资信及还款能力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 - 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针对不同产权归属情况,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 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房屋的归属,比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补偿数额需考虑房屋现有价值、未偿还贷款金额等因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 诉讼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如首付款支付、婚后共同还贷情况等。若一方想要房子但无法一次性支付给另一方应得补偿款,法院可能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贷款由该方继续偿还,同时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双方需配合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可能需经贷款银行同意;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子,法院可以依法拍卖房屋,拍卖所得款项先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再由夫妻双方分割。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例如,《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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