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该如何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被认定为同等责任,赔付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一般按照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同等责任各自承担50%的责任。具体赔付流程是,双方先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简单来说,就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一种保险,主要是在交通事故中对第三方(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完后,如果还有不足的部分,超出部分双方各承担50%。要是双方谁还有其他商业保险,就可以接着用保险公司赔偿。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其次,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便交警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通常仍要承担至少60%的责任。这是为了保护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这些相对弱势的一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一定比例,机动车承担的比例会比非机动车或行人多一些。 总之,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付要先看事故双方的主体类型,再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条款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 相关概念: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保险:车主自愿购买的,用于补充交强险保障不足的部分,不同的商业保险险种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和赔偿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