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下个月发上个月的,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我的工资是下个月发上个月的,现在我不太清楚公积金这边是怎么算的,是跟着工资一起延后一个月交,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担心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我的公积金权益,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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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资发放和公积金缴纳的基本概念。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对于工资是下个月发上个月这种情况,公积金的缴纳原则上是按照实际工资发放时间来确定缴纳时间。也就是说,当单位在下个月发放上个月工资时,应该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完成公积金的汇缴。例如,单位在2月发放1月的工资,那么就需要在2月发放工资后的5日内,将1月工资对应的公积金缴存到职工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能够正常享受住房公积金带来的福利,比如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等。 职工如果发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公积金,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和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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