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后该如何处理?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完全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处理这件事。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发生医疗事故后具体有哪些处理办法,应该按什么步骤来做,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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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有一套较为明确的处理办法。首先要做的就是保留证据。证据就像是打官司时的“武器”,在医疗事故里,病历资料、检查报告、收费凭证等都属于重要证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保留好这些证据,是后续处理的基础。 接下来可以选择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协商就是和医院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赔偿等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那事情就比较好解决了。但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就像是一个“中间人”,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帮助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患者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之前保留的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以及自己受到的损害。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患者要积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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