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专利侵权情况时,有多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首先,我们要明白专利侵权指的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协商与调解是较为温和的处理方式。专利权人可以直接与侵权方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这种方式能避免矛盾激化,节省时间和成本。例如,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停止侵权的时间等达成一致协议。同时,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或其他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考虑走行政途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专利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关于赔偿数额,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