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天津协议离婚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

我在天津生活,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在天津办理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和需要准备的东西。我们双方都已经协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就想赶紧把离婚手续办了,想问下具体该怎么办,要准备些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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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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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了解相关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这是一种和平、协商解决婚姻关系的方式,相较于诉讼离婚,它更加简便、快捷,能减少双方的矛盾和冲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天津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 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本人的结婚证; 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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