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该如何自行处理?


交通违法自行处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首先,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避免影响交通秩序;接着,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然后,双方写明事故经过;之后,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最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要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则要这样处理: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另外,一般的交通违章自行处理,首先要准备好处理违章的材料,比如驾驶证;然后查看违章是否是自己的车辆;接着填写交通违法当事人自愿接受处罚确认书;最后填写好后交通部门会给一张罚单去交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相关概念: 车辆违章:指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 交通违法处罚:分为警告、罚款(扣押车辆)、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注销驾驶证、行政扣留,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