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长期不认证的进项票该如何处理?

我手里有几张进项票,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去认证,现在已经过去挺长时间了。我不太清楚这种长期不认证的进项票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有什么风险,也不知道有没有补救办法,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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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票认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长期不认证的进项票时,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法。首先,我们要明白进项票认证的概念。进项票认证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可以将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减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也就是说,取得上述发票后,无论过了多久没认证,现在都可以进行认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如果是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超过期限未认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过,如果存在一些客观原因导致逾期未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等。 对于长期不认证的进项票,如果符合上述新规定的时间范围,就可以正常认证抵扣;如果属于旧规定范围且无客观原因逾期的,通常不能抵扣;若有客观原因,可按规定申请继续抵扣。企业在处理时,应仔细对照相关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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