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提离婚又反悔,男方发火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我是女方,之前提了离婚,可后来我又反悔不想离了。但男方因为我提离婚的事很生气,现在一直在发火。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要怎么做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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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反悔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从法律程序方面来看。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通常会涉及到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协议离婚中,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制度。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女方提离婚后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不想离婚了,是可以按照上述程序撤回离婚申请的。 要是女方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女方在诉讼过程中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最终是否准许撤诉由法院来决定。 从情感和家庭关系的角度来说,男方发火可能是因为女方提出离婚的行为伤害到了他的感情,也可能是他对离婚这件事感到很焦虑和愤怒。女方此时可以和男方好好沟通,诚恳地表达自己反悔的原因和继续维持婚姻的意愿,争取得到男方的理解和原谅,一起共同修复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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