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积极参与者如何认定?
我卷入了一起聚众斗殴事件,有人说我是积极参与者。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聚众斗殴积极参与者是怎么认定的,依据是什么,我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聚众斗殴积极参与者指的是在聚众斗殴的活动中,主动、积极地实施斗殴行为,对整个事件的发生、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人。简单来讲,就是那些在打架过程中特别活跃,干了不少事儿的人。 从法律角度来看,认定积极参与者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聚众斗殴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其作出了相关指引。首先是参与程度,如果一个人在聚众斗殴中直接实施了暴力行为,比如动手打人、使用器械攻击对方,那很可能会被认定为积极参与者。比如在一场聚众斗殴里,张三冲在前面,用棍棒击打对方人员,这种直接的暴力行为就表明他参与程度很深,符合积极参与者的特征。 其次是对犯罪结果的作用。积极参与者的行为往往对聚众斗殴的结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要是有人的行为导致了对方人员受伤、财物损坏等后果,那通常也会被认定为积极参与者。例如李四在斗殴中,把对方一个人打伤,造成了对方身体伤害的后果,李四的行为对斗殴结果起到了关键作用,就可能被认定为积极参与者。 还有就是主观故意。积极参与者主观上有积极参与斗殴的故意,也就是他是主动想去打架,而不是被胁迫或者误打误撞卷入的。像王五事先就和其他人商量好去打架,并且积极准备工具,到达现场后也积极动手,这就体现了他的主观故意。 总之,认定聚众斗殴积极参与者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从参与程度、对结果的作用以及主观故意等多方面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