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该如何界定?
我前几天在外面逛街,看到有两拨人打起来了,感觉人还挺多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聚众斗殴,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聚众斗殴是怎么界定的,什么样的行为才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呢?
展开


聚众斗殴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在法律上,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从主体方面来看,聚众斗殴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这里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行为方面来说,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简单来讲,如果是多人聚集起来,有组织有目的的相互打斗,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并且符合上述主体条件,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聚众斗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