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敲诈勒索罪是如何认定的?

我最近遇到件事,有人威胁我,说不给钱就把我的隐私公布出去。我有点担心这是不是敲诈勒索,可又不太确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敲诈勒索罪是怎么认定的呢?什么样的行为算敲诈勒索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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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罪,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它的认定。 首先是主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打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如果只是因为一些正常的经济纠纷,比如双方对债务金额有争议,一方以合理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欠款,这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敲诈勒索罪就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 其次是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和要挟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口头的,比如直接告诉被害人不给钱就对其人身安全不利;也可以是书面的,像通过信件、短信等方式进行威胁;还可以通过暗示的方式,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例如,甲对乙说:“你要是不把那笔钱给我,我可知道你一些见不得人的事。”这种暗示性的语言就可能构成威胁。一般来说,只要这种威胁和要挟的程度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迫交出财物,就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的数额在量刑上也会有所不同。 再者是主体方面。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也就是说,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只要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最后是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比如,行为人通过威胁被害人的生命安全来索要财物,这既侵犯了被害人对财物的所有权,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符合主观、客观、主体和客体等方面的要件时,才能认定其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具体的案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作出最终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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