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聚众哄抢罪中的财物如何认定?


在刑法领域,聚众哄抢罪是一项重要的罪名,其中对于财物的认定是判定该罪是否成立以及量刑的关键因素。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聚众哄抢罪中财物的认定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聚众哄抢罪的概念。聚众哄抢罪是指聚集多人,公然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财物的认定,第一个关键要点是财物的范围。这里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品,比如汽车、珠宝、家电等。不动产则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像土地、房屋等。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聚众哄抢不动产的情况相对较少。 其次,财物需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也就是说,被哄抢的财物应该是有实际价值的物品,而不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东西。这种经济价值可以是市场上的交换价值,也可以是使用价值。例如,一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虽然可能在市场上难以定价,但对于所有者来说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和情感价值,也可以认定为聚众哄抢罪中的财物。另外,财物的合法性也会影响认定。一般来说,不管财物本身是合法取得还是非法取得,只要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都可能成为聚众哄抢罪的对象。例如,走私的货物虽然本身的来源不合法,但如果被聚众哄抢,同样可以按照聚众哄抢罪来处理。 最后,关于财物的数额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的标准,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所差异。通常会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地方规定来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当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时,就可能构成聚众哄抢罪。总之,刑法中聚众哄抢罪里财物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从财物的范围、经济价值、合法性以及数额等多个方面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