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没了,房子该怎么继承?


在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房子的继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首先,要看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那么就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办理房产的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通常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约定由扶养人承担对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则将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赠与扶养人。 其次,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父母留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份额等内容进行继承;遗赠则是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最后,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