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车辆驾驶员酒驾会怎么判?


救护车车辆驾驶员酒驾的判定和处罚,要根据其饮酒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具体情况来确定,相关分析如下: 首先,需要明确酒驾和醉驾的标准。酒驾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则是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于饮酒驾驶(未达到醉驾标准)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如果是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由于救护车属于营运机动车,所以救护车驾驶员饮酒驾驶的,将面临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对于醉酒驾驶的情况,同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也就是说,救护车驾驶员醉酒驾驶的,除了被吊销驾驶证、约束至酒醒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后也不能再驾驶救护车这类营运机动车了。 此外,若救护车驾驶员酒驾造成严重后果,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规定,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等特定情形的,还会依照规定从重处罚。例如,在某些案例中,救护车司机酒驾酿车祸致车上病人死亡,就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