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拆迁房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和拆迁房都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造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这类房屋的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格,以满足特定人群的购房需求。而拆迁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在产权方面,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通常受到一定限制。一般情况下,购买经济适用房后,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限(通常为5年),并按照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后,才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拆迁房的产权情况则较为复杂,如果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获得的产权置换房,被拆迁人通常能取得完全产权,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交易。不过,如果是一些因历史遗留问题或特殊政策安排的拆迁房,可能在产权方面也存在一定限制。 在交易限制上,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严格的规定。除了前面提到的年限和补缴费用要求外,在出售时还可能需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而拆迁房的交易限制主要取决于其产权性质和当地政策。如果是有完全产权的拆迁房,交易相对自由;但如果产权存在瑕疵或受到政策限制,交易就会受到影响。 价格方面,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由政府根据建设成本、利润等因素综合确定的,通常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价格低很多。这是为了让中低收入家庭能够负担得起。拆迁房的价格则因多种因素而异,比如拆迁补偿方式、房屋地段、市场行情等。有些拆迁房可能价格相对较低,但也有些可能因为地段较好等原因价格较高。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和拆迁房在概念、产权、交易限制和价格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购房者在选择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房屋情况,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状况做出合适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