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打架斗殴罪会怎么判?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打架斗殴罪”这一明确罪名,打架斗殴行为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有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下面为你分别介绍这些罪名的判决情况。 首先是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为后果、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判断。 其次是聚众斗殴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可能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来处理。 最后是故意伤害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以及量刑时,主要看伤害的程度,这需要依据专业的伤情鉴定结果。 具体到某一个打架斗殴案件的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伤害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