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诈骗团伙会怎么判?
我不小心入股了一个诈骗团伙,当时并不清楚他们在做诈骗的事。现在事情败露了,我特别担心会受到法律制裁,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判我,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会不会因为我开始不知情而从轻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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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诈骗团伙的判决会依据多个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的基本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当一个人入股诈骗团伙时,就可能被认定为参与了诈骗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入股诈骗团伙的量刑,会考虑诈骗的金额。一般来说,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比如,如果诈骗金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可能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 除了诈骗金额,在团伙中的作用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如果是主犯,也就是在诈骗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策划、组织等,会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如果是从犯,比如只是在团伙中起到辅助作用、次要作用,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例如,在诈骗过程中负责开车接送的人员,可能被认定为从犯。 另外,如果在入股后发现是诈骗团伙,主动退出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有立功表现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入股诈骗团伙的判决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案情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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