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会怎么判?
我朋友犯事了来我这躲,我一开始不知道情况就收留了他。后来知道他的事情有点严重,我就很慌。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行为算窝藏包庇罪吗?要是算的话,法律会怎么判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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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窝藏、包庇的对象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比如重大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等情况。 对于窝藏、包庇罪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如果确实不知道对方是犯罪的人而实施了提供住所等行为,一般不构成此罪。就像前面提到的例子,如果一开始不知道朋友是犯罪的人而收留,在知道情况后及时采取措施,比如让朋友去自首、向公安机关报告等,通常也不会认定为构成窝藏包庇罪。但如果在知道朋友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为其提供帮助,逃避法律制裁,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此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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