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纵容诈骗是怎么判的?


在法律中,包庇纵容诈骗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不同罪名的判决也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判决情况。 首先是窝藏、包庇罪。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您在知道他人实施诈骗犯罪后,为其提供住处、钱财让其逃跑,或者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来掩盖其诈骗罪行,就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帮助重大案犯逃匿或为其作假证明,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帮助犯罪团伙、集团逃匿或者因其包庇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 其次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如果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就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多名犯罪分子逃避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 另外,如果事前与诈骗分子通谋,事后包庇纵容的,将以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共犯,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包庇纵容诈骗的判决要根据具体的行为、情节以及犯罪主体来确定。如果发现身边有人实施诈骗犯罪,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而不是包庇纵容,否则自己也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