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隐匿收入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最近发现对方隐匿了一部分收入。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离婚时隐匿收入这种情况一般会怎么判?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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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隐匿收入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允许的。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一方在离婚时隐匿收入,其实就是试图非法占有原本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发现对方隐匿收入,首先要尽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方的工资条、银行流水、奖金发放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隐匿收入的行为。然后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这些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隐匿财产的数额、隐匿的手段、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等因素,来决定对隐匿方少分财产的比例。如果隐匿的财产数额较大,情节严重,隐匿方可能会被判决少分较多的财产甚至不分财产。而且,即使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匿收入,也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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