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对方轻伤怎么判?


肇事逃逸致对方轻伤的判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而轻伤则是根据相关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对受害者身体损伤程度的一种界定。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这里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造成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一般来说,肇事逃逸致对方轻伤,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入罪标准,所以通常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免除法律责任。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肇事逃逸致对方轻伤的行为人,会面临罚款,并且有可能被行政拘留。 此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受害者可以要求逃逸者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致对方轻伤虽一般不涉及刑事责任,但会面临行政罚款和拘留,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